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评价体系(第一版)
政策热点 | 2020-06-25 14:55:44
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评价体系(第一版)
从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的要求以来,各地高职院校以服务地方或行业发展为出发点,积极开展了以重点专业为核心的专业群建设工作。这对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增值专业竞争力、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12月18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通知》(教职成函【2019】14号),共有197所高职学校入选此批次“双高计划”,其中,56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141所高职学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但目前对专业群建设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少,教育行政部门也尚未出台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为进一步推动高职专业群建设,促进专业群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专业群建设尤为重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坚持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深化育人机制改革,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管理的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评价体系,形成办学质量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引导院校举办方不断加大投入,促进职业院校形成更加完善的专业群质量管理体系,更好服务高水平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
二、指标体系
本评价体系共有12个一级指标,55个二级指标,189个内涵观测点,具体如下:
该评价体系在中国电子劳动学会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指导下,由悉尼协议研究院联合潍坊龙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参壹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高校联合研发。文章内容来源于职教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