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21年项目验收评议工作的通知
政策热点 | 2021-08-09 09:56:00
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司将会同我部财务司开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年度验收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26号)确定的立项建设资源库和升级改进支持项目。
2.《关于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20年验收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44号)同意延期验收及暂缓通过的资源库建设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撰写项目总结报告。资源库主持单位应当会同参建单位共同撰写资源库建设项目或升级改进支持项目总结报告。
2.出具项目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厅函〔2016〕28号)和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联合主持和参与建设单位须向项目第一主持单位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的子项目全部建设资金决算报告(须附明细账及承诺资金的到账证明)、管理与绩效情况的详细说明。
3.提交材料。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登录项目管理系统(http://zyk.ouchn.cn/portal/index),填写项目总结报告,上传项目审计报告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并将主持单位签章的上述资料纸质版(网上直接打印,一式两份)于2021年10月18日前函报我司。有关验收材料将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4.验收评议。我司将在2021年年底组织验收评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收评议重点和指标参考附件2。验收答辩人员由项目主持人、项目财务负责人、抽取确定的教师和学生等4人组成。
主答辩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答辩教师和学生名单于答辩前一周从项目院校实名用户中抽取。答辩时长不超过4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PPT形式陈述)、演示及回答问题30分钟。
5.结论公布。2021年资源库验收结论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验收结论将向社会公布。如项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可申请延期验收,已延期验收或暂缓验收的不得再申请延期验收。拟申请延期验收的资源库,须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书面延期验收申请(一式两份)函报我司。
联系人:尹成鑫、任占营(职成司),010-66097837;茹家团、陈磊(财务司),010-66096351。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五棵松校区,魏芳芳:17810287840。
附件:
1.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验收项目名单
2.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验收评议重点和指标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8月5日
来源于教育部